五华检察院被授予“五华县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7-04-27 09:08:47   浏览: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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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华检察院被县文明委评为201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授予五华县文明单位称号。办公室副主任杨春科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2016年,五华县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着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我县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的要求,坚持文化育检,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了该院干警的综合素质,有力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

 

2016年,该院多措并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获得了县委的肯定:一是以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强化组织建设筑牢文明创建的基础保障。该院成立了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创文工作责任制、领导责任落实制度等制度,形成了由检察长亲自抓,各科室一起抓的组织领导机制。二是狠抓学习教育筑牢文明创建的思想地基。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两学一做教育

 

活动,大力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坚持文化育检,组织开展党章党规知识考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体育竞技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三是紧贴服务民生筑牢文明创建的群众基础。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检察开放日、法制教育进课堂等活动深入群众开展普法教育,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为该院文明创建工作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