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5-18 08:39:42   浏览: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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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工作部署,促进我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人文关怀为主题,以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以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为载体,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

各镇各部门依托社区专业志愿服务队和共产党员志愿服务队,在全面掌握“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精神心理状况、子女赡养状况、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后,重点摸清“空巢老人”在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分类统计,建档成册。确保所有“空巢老人”都纳入关爱行动范畴,都能享受到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二)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通过“爱心妈妈”等方式,对留守儿童进行生活照顾和亲情陪护。依托社区家长学校、校外活动场所、心理辅导站、学校少年宫等阵地,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学习辅导、校外活动、托管等服务,为留守儿童进行法制宣传、安全自护和预防犯罪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注重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组织医疗卫生、心理辅导等专业志愿者到孤儿院等,与他们结对,开展各类帮扶志愿服务活动。

(三)深入开展关爱困难职工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开展以情感关怀、能力提升、权益维护、文化服务、身心健康、技能培训、素质提升等为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各类免费的技能培训班,志愿为困难职工提供相关职业培训服务,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困难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组织文艺志愿者到困难职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和工地进行文艺演出,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组织医疗志愿者为困难职工开展义诊咨询、疾病预防、健康卫生宣传、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困难职工良好的健康素质和心理品质。

(四)深入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

组织志愿者深入到医院、福利院、救助站等残疾人较多的地方,开展各种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以社区为依托,以有专业技能的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为主体,广泛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维权咨询、居家照料、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组织康复和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义务开展送医送药送辅助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康复医疗、健康教育、护理常识、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助残志愿服务,保障残疾人的文化权益。积极开展法律助残,增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是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镇党委、人民政府,组织、教育、民政、法律、文化、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医疗卫生、红十字会、老龄办、关工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志愿服务组织具体落实,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专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志愿者组织,按照通知具体落实,确保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围绕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突出重点、精心策划。通过新闻、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各单位的活动亮点和成效,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镇党委、人民政府,组织、教育、民政、法律、文化、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医疗卫生、红十字会、老龄办、关工委等部门要将活动中的好形式、好载体和先进事例进行归纳和总结,于115日前将开展此项工作的部署文件、会议纪要、信息简报、活动照片、总结材料、报纸、录像、网络截图等报县文明办。联系电话:4432170,邮箱:wm4432170@163.com

 

 

五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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