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五华县“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7-05-18 08:35:13   浏览: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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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五华县“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会议精神,以夯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地建设为基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39)文件精神,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成立“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长:张爱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员:曾勇辉(县教育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周惠雄(县文明办副主任)

黎辉文(团县委书记)

张玉珍(县妇联主席)

郑越兴(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小玲(县文联专职副主席)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任务:

1、制定全县“乡村少年宫”建设发展规划。

2、建立全县“乡村少年宫”运转长效机制。

3、组织开展“乡村少年宫”师资队伍培训。

4、指导“乡村少年宫”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5、总结推广“乡村少年宫”建设工作经验。

各镇和县教育局应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

 

五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