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开展文明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4-01 08:32:20   浏览:197  
【字体:  打印


华办函〔
201738

 

关于印发《五华县开展文明镇、文明村和

文明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五华县开展文明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五华县委办公室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27    

 

 

 

 

 

 

五华县开展文明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镇街创建工作的意见》(粤文明委〔20165号)、《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村居创建工作的意见》(粤文明委〔20167号)和梅州市文明委《梅州市开展文明镇街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文明委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农村基层治理工作,打造美丽乡村,现就进一步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向镇、村延伸拓展,促进城乡文明协调发展,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以率先实现全面小康战略目标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大力开展群众性文明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活动,提升我县镇、村文明程度,形成县城、镇、村文明创建全覆盖,为加快我县经济振兴发展,建设工业新城,宜居五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文明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五华县文明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范宜军(县委书记)

副组长:吴  晖(县委副书记、县长)

        王忠泽(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员:吴明辉(县委办副主任)

  权(县府办副主任)

  意(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思鹏(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惠雄(县文明办主任)

江少林(县直工委书记)

徐德兴(县农业局局长)

李作华(县教育局局长)

周铁伟(县住建局局长)

  裕(县财政局局长)

朱建芳(县委农办主任、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刘旭伦(县卫计局局长)

曾勇辉(县文广新局局长)

温定基(县林业局局长)

陈炳章(县水务局局长)

张雄辉(县城综局局长)

曾患鑫(县公安局政委)

刘锐锋(县司法局局长)

张伟强(县环保局局长)

        傅培强(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廖伟军(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胡育灵(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玉珍(县妇联主席)

  文(团县委书记)

各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周惠雄同志兼任,成员由县文明办、县委政法委、农业局、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县委农办、卫计局、文广新局、林业局、水务局、城综局、环保局、工商质监局、电视台、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各镇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三、工作目标和原则

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镇、村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服务人民群众能力和水平,打造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美丽镇、村,实现广大镇、村人文美、风尚美、环境美、文化美。按省和梅州市文明委的要求,我县到2017年,要实现60%镇、60%村以上完成创建任务,2018年全面完成,巩固提升。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安流、龙村、郭田、横陂、潭下镇为2017年完成文明创建任务的镇。2018年,岐岭、长布、梅林、华阳、棉洋、双华镇要全面完成文明创建任务。在作出创建规划的同时,鼓励各镇认真对照五华县文明镇测评体系》积极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如果通过自评能达90分以上的,可提前申请文明镇创建考核验收。

开展文明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支持文明创建,形成共建共享格局。要坚持整治与提升相结合,既要注重对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又要注重文明程度的提升,实现镇、村文明建设质的飞跃。要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疏堵结合,一手抓德治,一手抓法治,既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又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实现德治和法治相得益彰。

创建目标如下:

创建类别

2016

2017

2018

文明镇

水寨、河东

周江、华城

转水5

安流、龙村

郭田、横陂

潭下5

岐岭、长布

梅林、华阳

棉洋、双华6

文明村

全县各镇

30%村居

全县各镇

30%村居

全县各镇

40%村居

文明户

各村(社区)

30%居民户

各村(社区)

30%居民户

各村(社区)

40%居民户

四、创建标准(参照省级测评体系制订)

(一)文明镇标准。

1.创建组织机构健全。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镇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经费有保障。

2.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深化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加大科技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增强集体经济组织为群众服务的功能,人均收入在本县平均水平之上,镇级经济发展水平居于全县先进行列。

3.镇容镇貌优美。制定并严格实施镇区建设总体规划,用地科学合法,建设布局合理,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镇区主干道全部实现硬底化,水利、电力、通讯、医疗、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建立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并有效运转。农村环境整洁优美,实现美化、绿化、净化。辖区内无污染事故,无破坏生态事件。

4.创建活动扎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制度完善,经常为干部职工推荐购置好书,定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形成良好的读书学习氛围;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挖掘和宣传身边好人,建设镇、村道德讲堂并定期开展活动,形成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有1人次以上获评县级以上先进典型;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有一支以上的志愿服务队伍,有8%以上的人员加入注册志愿者行列,定期开展乡村文明、扶老助残、关爱留守儿童等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服务时间统计和活动档案记录;大力开展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活动,制订创建实施方案,通过广告牌、宣传栏等加强文明公益宣传,指导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助人为乐、邻里和睦、孝老敬亲等良好风尚,计划生育、殡葬管理工作考核达标,有1个以上的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点,有5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加强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每年举办1次以上全镇性大型文化体育活动,有3支以上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辖区内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黑恶势力、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社会治安稳定,群众有安全感。

(二)文明村标准。

1.班子建设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干群关系良好。制定有文明创建工作计划,有机构,有投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发动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明村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日常运作规范,群众满意度较高。

2.经济发展好经济发展思路、目标符合当地实际。全村人均收入在本县平均水平之上,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3万元。

3.村容村貌好。主村道实现硬底化,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村庄环境整洁优美,实现美化、绿化、净化。辖区内无污染事故,无破坏生态事件。

4.创建活动扎实。充分利用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等,大力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形成良好的读书学习氛围;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大力挖掘和宣传身边好人,建起村级道德讲堂,按照“5+1”流程定期开展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得到教育提升;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有一支以上的志愿服务队伍,就近就便开展乡村文明、扶老助残、关爱留守儿童等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做好服务时间统计和活动档案记录;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户创建活动,制订有创建实施方案,通过广告牌、宣传栏等加强文明公益宣传,成立有村民理事会,制订有村规民约,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助人为乐、邻里和睦、孝老敬亲等良好风尚,建成1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点,计划生育、殡葬管理工作考核达标,有30%以上的农户获评文明户;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有1支以上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辖区内无黄、赌、毒、邪窝点和公开封建迷信活动等现象,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黑恶势力、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社会治安稳定,群众有安全感。

(三)农村文明户标准。

1.诚信守法。信守承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记录;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带头抵制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不沾染黄赌毒,家庭成员无违法乱纪行为,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

2.勤劳致富。吃苦耐劳,有较稳定的家庭致富项目,引领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3.孝老爱亲。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关心照顾父母的起居生活;尊重老人,文明礼貌对待老年人,热心帮助村中的孤寡老人;关爱子女,子女好学上进、表现良好;家庭和睦,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团结,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4.文明公益。勤俭持家,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没有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行为;弘扬新风,倡导节能环保,家庭成员无酗酒等不良嗜好;热心公益,积极支持和参与村中的公益事业;助人为乐,主动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爱护集体财产。

5.环境整洁。不乱丢垃圾杂物,庭院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庭院内外美化绿化,四季花香,生态良好;改水、改厕、改灶、改圈,生活方式好;家庭成员讲卫生,健康状况良好;积极支持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自觉缴纳卫生费。

五、主要任务

(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行动。

1.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要充分利用镇、村政务网站、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宣传栏、建筑围挡等宣传载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益广告宣传,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

2.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和示范点。各镇、村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加强规划,建设体现核心价值观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艺术感强的主题公园、广场。围绕机关里的价值观乡村里的价值观校园里的价值观等主题,建设一批分布于不同行业、各具特色的示范点。

3.加大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力度。创新宣传方法,用好镇级媒体、单位期刊和宣传栏,讲好人好事,具体生动地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窗口行业、企业、居民小区、学校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核心价值观、你我齐践行主题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镇、村日常生活生产之中,融入到族规家训、店规厂训、乡规民约之中,融入文化室、先贤馆、祠堂、书院里,融入到民间文化剧种、地方戏曲、民俗节庆、广场文化之中。

(二)开展公民道德建设行动。

4.开展道德教育主题活动。推动道德讲堂进机关、学校、乡村。开展道德讲堂主讲人培训和义务宣讲活动,提高道德讲堂建设水平。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注重道德讲堂内容建设,讲中国故事、扬中华美德,丰富道德讲堂内涵,增强道德引领作用。

5.抓好道德典型挖掘选树。开展五华好人、梅州好人、广东好人推荐评选活动,选树一批身边好人,设立善行义举榜、道德长廊,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的先进事迹,展示新时代镇、村居民的精神风貌、发挥道德人物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镇、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做好关爱好人工作,开展走访帮扶活动,营造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6.着力建设良好社会风尚突出家风美,深化家风家教建设,开展优秀家训进家庭活动,办好家长学校,广泛弘扬孝老爱亲、重教知礼、勤劳节俭、诚实守信等传统家庭美德。突出镇风村风美,开展慈善村、孝心村、书香村、志愿村等特色创建活动,建设良好的镇风村风。突出社会风尚美,深入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网络等文明引导行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倡导文明礼让、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等良好生活风尚。突出法治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行为规范建设力度,制定完善公共文明行为规范和乡规民约。突出诚信美,加强诚信主题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开展信用至上、诚信兴业、履约守信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日行一善活动,从细小的事情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将日行一善落实在老百姓的日常衣食住行中,推进乡风民风建设。

(三)开展法治镇和民主示范村创建活动。

7.通过法治镇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推进基层法治化,夯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推动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到2018年底,全县各镇基本达到省级创建标准。法治镇创建主要有:一是党政机关带头依法办事;二是有效维护社会基层和谐稳定;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基层民主规范发展。

8.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组织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到2018年基本达到省级创建标准。

9.全面治理黄赌毒。加强对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监控和常态管理,加大对出租屋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大暗访力度,全面清查黄赌毒现象。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活动,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彻底铲除黄赌毒违法犯罪土壤。

(四)开展环境整治行动。

10.优化镇、村管理。统筹开展环境治理活动,提高镇综合管理水平,持续改善镇、村人居环境。建立完善镇村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有效提供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医疗卫生等综合便民服务。完善公共设施,加强镇、村道路、公园绿地、基础管网等功能配套,加快老旧居民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改造力度,不断增强综合承载功能。

11.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全面整治户外广告,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拆除违法广告、整改违规广告,提升户外广告的美观度和文化内涵;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注重户外广告价值导向,推进户外广告制度化建设。全面治理牛皮癣顽疾,全面开展清行动,集中设置公共信息发布栏疏导小广告,加强执法和群防群治,严厉依法打击制癣行为,形成治癣高压态势。

12.加强卫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镇、村卫生死角、边角及各类露天垃圾,拆除违章建筑和违章亭棚、取缔违章抢占和占道经营。全面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在镇区倡导垃圾分类,定点投放、定时清运,在农村推广垃圾户分类、村收集运输、镇处理的模式。全面整治集贸市场,解决集贸市场脏乱差、占道经营、乱摆卖等,确保市场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经营秩序。广泛开展文明公厕创建,整治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交通枢纽以及窗口单位公厕,引导镇、村居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五)开展绿化美化行动。

13.加强建设规划。以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小镇为目标,坚持规划先行,高标准、高起点构建结构合理、风格协调的镇街风貌,合理布局产业、生活、生态空间,保证居民基本生活服务、文化活动需要。打造特色文化镇、村,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推进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和开发,建设一批集产业、文化、旅游及区域服务于一体,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魅力镇、村。加强镇、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镇、村主次干道全部实现硬底化,路面平整、无坑洼积水,提高街巷路灯装灯、亮灯率。以镇带村,推动规划编制向村级延伸,扩大农村规划编制覆盖面。

14.推动绿化美化。一村一公园一镇多公园为目标,加强镇、村公园建设,推动公园建设向农村延伸。沿景观河流、街巷、道路沿线等线性空间,见缝插绿,提高镇绿视率。绿化美化社区环境,提高绿化用地率,提高人均公共绿化覆盖率。利用自然风貌,塑造乡土景观,建设富有乡土韵味和岭南特色的旅游镇、特色村。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六)开展文明创建行动。

15.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生态文明村、文明市场和评选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省文明委关于把美丽乡村与新农村建设也纳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之中的工作要求,实施《梅州市新农村文明示范片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整合资源力量,推进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6.组织结对扶贫。动员文明单位发挥优势,精准帮扶贫困乡村、贫困群众,为实现全面小康、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贡献。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破除婚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陋习,逐步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

    (七)开展特色文化建设行动。

    17.打造特色文化。大力推进镇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结合绿道建设和镇容改造,增加艺术雕塑、文化驿站和文化景观墙绘。推进文化公园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家特色文化与公园整体景观深度融合,实现一公园一主题一特色。开发具有地域特色民间工艺项目,戏曲、花灯、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培育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彰显乡土文化特色和魅力。

18.加大文化服务供给。坚持重心下移,整合公共文化资源,统筹使用人、财、物,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增加镇、村文化服务和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大文化供给力度,努力办好送戏、送影、送书下乡活动,推动文化进农村,推广文化体育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异地务工人员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把文化和欢乐送到镇、村群众中去。培育镇、村特色文化,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利用,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地方戏曲、民族歌舞、传统体育比赛等民族民俗活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镇、村文化队伍,培育镇、村文化骨干和民间文化达人,鼓励和扶持各类群众性文艺团体发展,支持民间文艺团队开展经营性文化活动

19.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和元旦、劳动节、建党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庆,开展花灯花会、舞狮舞龙、竹马戏、采茶戏、木偶戏等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打造一镇一品文化特色镇。

20.建设文化祠堂。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文化祠堂建设工作的意见》,推进农村文化祠堂建设,落实试点建设任务,在文化特色鲜明、人口相对集中、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村、历史文化村落中建成一批示范文化祠堂

(八)开展综合服务优化行动。

21.提升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改善镇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村服务平台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以村综合服务中心为重点,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推广一门式政务服务。加强基层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以塑造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群众、传递爱心的员工为主要内容,建设优雅形象、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五优服务窗口。

22.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每个镇至少要有一支志愿服务队,居民小区要建立志愿服务站,采用社工+义工的志愿服务模式,广泛开展邻里守望、邻里互助、扶弱助残、医疗卫生、法律服务、文化艺术等志愿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部门职能,尽职尽责地做好文明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业务工作指导督查。各镇党委、政府,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把加强镇、村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步推进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订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签订责任书,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抓好示范,抓出特色。以点带面、以线带面,狠抓示范创建,培育一批美丽、文明、和谐的示范镇、示范村,带动区域文明创建整体推进,形成镇、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大格局。突出特色建设,把核心价值观和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到文化特色、生态特色、产业特色建设之中,建设一批具有独特魅力的特色名镇、名村。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主题创建活动,提高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开设美丽镇、村大家谈”“文明创建我参与”“不文明曝光台等专题专栏,宣传创建成效,收集社情民意,曝光突出问题,跟踪整改效果。用好网络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文明微传播,吸引广大网民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迅速行动,严抓落实。镇、村文明创建是今后两年精神文明建设的头等大事。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着力点、突破口,集中力量,大力整改,推动镇、村风貌在短期内有较大改善,力争2017年底建成10个文明示范镇、100个示范村。

(五)严格考核,明确奖惩。文明户由各村组织考核,文明村由各镇组织考核认定,文明户、文明村以镇为单位报县文明办备案。文明镇由县文明委组织考核验收。2016年度评定的5个文明镇拟在今年7月份进行考核验收。从今年起,县文明委在下年度3月份,对各镇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达标的镇将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安排如下:辖区内户籍人口达8万人以上的30万元;辖区内户籍人口在58万人之间的25万元;辖区内户籍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20万元。由各镇根据各自实际对文明村和文明户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工作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创建任务的不予经费支持,并取消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全县通报批评,并向县文明委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各镇文明村和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报送各镇备案。各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文明镇创建实施方案,经镇四套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以镇党委文件印发,于42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县文明办(邮箱:wm4432170@163.com,联系人:谢琼杨,联系电话***********)。各镇、村要尽快启动创建活动,力争用4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整治,在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氛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有较大的改观,开展创建活动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送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对各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扎实、落实不到位的镇,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五华县文明镇测评体系

      2.五华县文明村测评体系

 

 

 

 

 

 

 


附件1

五华县文明镇测评体系(2016年版)

 

 

一、五华县文明镇,是指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名列前茅、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在全县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镇。

二、为了便于县文明镇的检查考核,增强其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文明村镇街测评体系》的规定,制定本测评体系,供各镇自查和检查考核时使用。 

    三、根据创建文明镇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5个项目,27条内容,总分共100分,分布在创建组织、人居环境、社会治理、文化建设、文明风尚之中,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可申报县文明镇。

    四、数据采集采用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两种方法,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数据为主。

    五、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县文明镇:

    1.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和违法;

      2. 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3.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4.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5. 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

    6. 发生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非法宗教活动或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极不相符的其它事件。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I1

创建组织

15分)

1)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领导有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5分)

2)创建机制健全,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创建经费、人员有保障;(3分)

3)经常对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2分)

4)创建氛围浓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群众等创建活动参与率高;(3分)

5)创建活动丰富、常态化开展,30%以上的行政村和居委会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2分)

材料审核

I2

人居环境

20分)

1)镇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组织农村按照岭南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建设民居,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和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4分)

2)镇主次干道全部硬化,推进街道亮化,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医疗、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备,维护情况良好;(4分)

3)主干道两侧绿化整洁美观,镇绿化覆盖率达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平方米;(4分)

4)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清理违章建筑,开展文明公厕创建,推行户收集、村集中转运、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垃圾日产日清并得到无害化处理,无占道经营、乱倒乱吐、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污水横流等脏乱差现象,城镇污水处理率≥80%;(4分)

5)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无破坏生态事件。(4分)

1)4)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2)3)实地考察

测评项目

测评方法

I3

道德风尚

(25)

1)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窗口行业、企业、乡村、学校大力开展核心价值观、你我齐践行主题活动,制订体现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乡规民约、厂训店规、家规校训,群众知晓率高并自觉遵守;(5分)

2)建立道德讲堂,经常面向广大群众、青少年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4分)

3)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建立善行义举榜、道德榜、乡贤榜,加强诚信主题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里崇德向善、见贤思齐;(5分)

4)组织开展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等主题活动,办好家长学校;(3分)

5)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有一支以上志愿者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镇人口的比例≥6%,注册志愿者年人均志愿服务时数达到10小时以上;(5分)

6)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封建迷信、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比富斗阔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3分)

1)2)3)4)5)6)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测评

项目

测评方法

I4

文化建设

20分)

1)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举办1次以上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居民体质达标率88%;(4分)

2)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体育健身工程,镇建有乡村学校少年宫,镇综合文化站、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文化广场等文体设施完善,管理运行规范;(4分)

3)培育镇文化队伍,每个镇有2支以上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有一批活跃的文化骨干;(4分)

4)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统节日、民俗得到活态传承,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体育节全民健身日等系列主题活动,打造一镇一品特色文化品牌;(4分)

5)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规范经营,无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4分)

1)2)3)4)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I5

社会治理

20分)

1)党务、政务公开,建有一站式镇公共服务中心,完善镇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基层站所服务优质高效,群众办事方便,满意度达80%以上;(3分)

2)普法、科普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民事调解组织健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3分)

3)社会治安良好,无恶性案件,无黑恶势力,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治安满意度达90%以上;(3分)

4)出租屋、商业街、农贸市场、车站码头、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场所管理规范、文明有序;(3分)

5)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全面治理牛皮癣,镇中心区及主干道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发布广告比例的30%;(5分)

6)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有效保护,无拐卖妇女、儿童、残疾人现象,热心关爱优抚对象、特困家庭和下岗职工等生活困难群众。(3分)

1)3)4)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2)6)材料审核

附件2

五华县文明村测评体系(2016年版)

    

    一、五华县文明村,是指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名列前茅、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在全县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行政村。

二、为了便于县文明村的检查考核,增强其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文明村测评体系》的规定,制定本测评体系,供各村自查和检查考核时使用。

三、根据创建工作实际,测评体系共设5个项目,26条内容,总分共100分,分布在创建组织、人居环境、社会治理、文化建设、文明风尚之中,分数达到90分以上的可申报县文明村。

四、数据采集采用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核两种方法,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数据为主。

五、申报前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县文明村:

       1. 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和违法;

       2. 发生重大刑事案件;

       3.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4. 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5. 发生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非法宗教活动或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极不相符的其它事件。

测评

项目

测评方法

I1

创建组织

(15)

1) 对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领导有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5分)

2)创建机制健全,创建经费、人员有保障;(3分)

3)经常对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2分)

4)创建氛围浓厚,创建活动丰富、常态化开展,群众参与率高,农村党员干部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村民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在文明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5分)

材料审核

I2

人居环境

(20)

1制定实施村庄规划,建设布局合理,按照岭南特色、民族特色、文化特色建设民居,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和古村落、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4分)

2) 村庄主次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主干道、村民聚居地装灯率90%、亮灯率80%,交通、水利、通讯、电力、医疗、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备,维护情况良好;(4分)

3)村庄主要道路、村内街巷道整洁美观,绿化覆盖率高,建设一条进村绿化生态路、一块庭院绿化示范区、一个乡村公园、一片水源涵养林;(4分)

4)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清理违章建筑,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运输、镇处理”模式,倡导垃圾分类投放,建有密闭式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日产日清并得到无害化处理,开展文明公厕创建,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村内河、塘、沟、渠清污整治,无占道经营、乱倒乱吐、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污水横流等脏乱差现象;(4分)

5) 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无捕杀、销售和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现象,无破坏生态事件。(4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测评

项目

测评方法

I3

道德风尚

(25)

1) 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大农村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覆盖,打造核心价值观景观标识,征集推广优秀家规家训,大力开展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制订体现核心价值观要求的乡规民约,群众知晓率高并自觉遵守;(5分)

2)建立道德讲堂,经常面向村内群众、青少年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形成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4分)

3)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推荐评议和学习宣传活动,在村内建立善行义举榜、道德榜、乡贤榜,加强诚信主题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里崇德向善、见贤思齐;(5分)

4)组织开展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农户参与率80%,办好家长学校;

3分)

5)结合村庄实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有一支以上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扶贫助困、关爱青少年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时数统计和活动档案记录;(5分)

6)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开展科学知识、医疗卫生知识宣传普及,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蔚然成风,封建迷信、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比富斗阔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3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测评

项目

     

测评方法

I4

文化建设

(2 0)

1)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建立村级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常态化机制,做到五个一(有一个以上特色文化品牌、每季度放映一场以上电影、举办或引进一场以上文艺演出或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每半年举办一个以上文化展览、每年举办一次以上文体培训班),居民体质达标率88%;(4分)

2)农村文体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做到五个有(有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室、有一个农家书屋、有一个文体广场、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共程服务网点、有一个宣传橱窗或阅报栏),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设文化祠堂、礼堂;(4分)

3) 有一支以上群众性文艺队伍,有一批活跃的农村文化能人和文体活动骨干;(4分)

4) 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统节日、民俗得到活态传承,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体育节全民健身日等系列主题活动,打造一村一品特色文化品牌;(4分)

5) 各类娱乐场所规范经营,无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4分)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测评

项目

     

测评方法

I5

社会治理

(20)

1)村务公开,建有村级公共服务站,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优质高效,群众办事方便;(3分)

2)普法、科普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健全民事调解机制,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3分)

3)社会治安良好,无恶性案件,无黑恶势力,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治理;(4分)

4)公共区域管理规范、文明有序;(4分)

5)加强与外出务工农民的联系,对其开展文明礼仪、道德素养、家庭教育和就业技术技能等培训;(3分)

6)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有效保护,无拐卖妇女、儿童、残疾人现象,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积极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特困家庭等生活困难群众。(4分)

134)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256)材料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