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主题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6-12-05 09:08:02   浏览: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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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
主题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主题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镇、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五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125

 

关于在全县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

主题教育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主题教育的意见>的通知》(粤文明委[2016]13号)的要求,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我县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涵养社会清风,倡树文明新风,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美丽城乡,自201612月起在全县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现就开展好此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结合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涵养社会清风,倡树文明乡风、培育和谐民风,为建设“工业新城、宜居五华”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充沛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

    二、工作目标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为主题,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专项治理,着力倡导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和绿色消费,到2017年底,全县城乡在婚丧嫁娶、建房乔迁、民俗节庆中存在的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攀比浪费风气得到全面遏制;群众普遍践行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孝悌和睦家风、婚丧嫁娶新风、文明和谐民风在全社会蔚然倡树,城乡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以群众呼声为指引,针对群众意见集中、社会反响强烈的陈规陋习、不良风气,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摸清症结,找准突破口,依法依规加强对不文明习俗、不良行为、违法现象的规范治理和惩处。

 (二)坚持教育为先。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更新观念、转变意识,积极引导群众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自觉摒弃不健康不文明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

 (三)坚持重在建设。

注重以立为主,边破边立,强化制度设计、工作示范和活动引导,鼓励宣扬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并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先进标杆,弘扬文明新风。

 (四)坚持改革创新。

坚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改革传统节庆礼俗,赋予新的文化和生活内涵,不断创新移风易俗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形成节庆礼俗新模式,推动形成社会新风尚,形成良序美俗。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宣传教育

1.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引导活动。

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格遵守婚丧喜庆活动有关纪律和要求,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为广大群众树立标杆、做出表率,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2.开展俭以养德教育活动

广泛开展资源环境基本国情教育活动,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职工教育、村民教育中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反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3.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弘扬讲“礼”重“仪”的优秀文化传统,深化礼仪宣传、礼仪教育、礼仪实践、礼仪养成工作,推动文明礼仪进校园、进机关、进窗口、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使广大城乡群众在言谈举止、衣食住行上知礼仪、讲礼仪、用礼仪,加强道德修养,规范文明言行,营造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责任单位:各镇、县直各单位)

 

4.开展“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大讨论。

围绕“移风易俗”这一重点,通过开设媒体专栏、座谈会、道德讲堂等形式,积极组织广大城乡群众就“你身边的陋习有哪些”、“新时期应如何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怎样制止大操大办”等议题进行广泛深入讨论,剖析问题根源,寻找解决良策,统一群众思想认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各镇)

 5.开展优秀家训进家庭活动。

抓好家风家训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恪守制定家规家训,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名人、当今时代楷模以及群众身边先进典型的优秀治家格言和感人家风故事,注重运用方言、谚语等地方文化载体,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通过讲家风故事、写家训晒家训等形式,教育家庭成员承上启下、立身处世、持家治业、孝老爱亲。(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妇联、县方志办、团县委、县老干部局、县关工委、各镇)

 6.开展移风易俗舆论宣传。

利用五华电视台、五华政报、五华文明网等宣传载体开设专题专栏,采取新闻报道、典型宣传、话题讨论、意见征集、公开曝光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破除陈规陋习。在各镇、社区单位、厂矿企业组织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社会宣传和文艺宣传。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进一步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的刊播力度,引导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各镇)

    (二)广泛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树婚育新风活动。

倡导文明婚育,大力宣传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等新型婚育观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做婚事新办简办的典范,积极组织开展城乡青年集体婚礼、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倡导健康节俭过日子,倡导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关系,建设适应新时期人口形势、促进人的健康和全面发展、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新型婚育文化。(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各镇)

2.开展重厚养兴薄葬活动。

推行“厚养薄葬”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去世后,丧事从简、文明祭奠。加强在农村、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设施和机构的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权益。推进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减少丧礼宴席,鼓励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和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导党员干部群众去世后捐献器官或遗体。(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

3.开展绿色生活在身边活动。

深入实施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办公,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引导群众简办、新办建房乔迁、庆生祝寿、升学入职等喜庆事宜,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现象,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牵头单位:县药监局。责任单位:各镇)

 (三)开展破除陈风陋习专项治理

 1.整治婚丧喜庆大操大办问题。

整合村委、居委及相关职能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力量,加强对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现象整治。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抵制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对滥放鞭炮、大办酒席、借机敛财、沿街游丧、建设豪华墓地等不良现象,要加强规范和劝导;对活动中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环境卫生和宣扬封建迷信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置。(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城综局、县林业局、各镇)

 2.惩治不履行家庭责任义务行为。

持续进行孝老爱亲家庭美德教育,加强对家庭成员正确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引导和监督力度。及时有效遏制侵害女童、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权益事件,对不履行抚养监护子女、不赡养老人义务的,要及时做好说服和调解工作,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负有抚养、监护、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恶劣涉嫌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妇联、县民政局、各镇)

3.打击严重败坏社会风气违法活动

加强反邪教、反迷信、反“黄赌毒”等警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整治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活动的行动,坚决打击传播非法出版物、低俗文艺演出,组织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黄赌毒”等各类危害人身安全、伤风败俗、坑害群众的违法活动,把不良风气压下去,把新风正气树起来。(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文广新局、各镇)

(四)大力加强移风易俗的制度规范建设

1.制定修订村规民约。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针对本地区存在的陈风陋习,突出因地制宜、落细落小落实、科学规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形成共识,相互督促,共同提高,使村规民约成为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的行为准则;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承诺书签订工作,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承诺,广大群众共同遵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

2.推动建设移风易俗群众性自治组织。

积极引导各社区(村)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乡贤咨询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新风尚志愿服务队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注重吸纳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道正派、懂礼守节的人士组成,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水平,对婚丧嫁娶、抚养赡养、治理“黄赌毒”等事宜进行有效规范、引导和服务,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制度、有活动、有效果,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

 3.改革传统礼俗,办好节庆主题活动。

强化文明和谐观念,对婚丧嫁娶、庆生贺寿、建房乔迁等传统礼俗中不符合文明、节俭、健康的理念、规程和方式进行改革,去除封建迷信内容,扭转程序繁杂、花费过大等弊端,赋予其新的时代精神和文化元素,推动传统礼俗的创新性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持续办好“我们的节日”,发挥春节、清明、中秋、重阳、儿童节、教师节、国庆节等传统节庆、重大纪念日蕴藏的思想教育和文化熏陶功能,引导群众在辞旧迎新、慎终追远、阖家团圆、尊老爱幼、尊师重教中摒弃陋习、移风易俗。广泛开展“全民读书日”“全民健身日”等系列主题活动,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使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占领基层文化阵地。(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各镇)

 4.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镇、文明村居、文明单位(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坚持把破除陈风陋习、移风易俗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评选、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测评指标,引导城乡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破陋俗、树新风。进一步加强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入推进四德工程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持续开展身边好人及道德模范的选树工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形成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

要充分认识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对提升群众文明素养、涵养核心价值观和建设美丽乡村、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文明委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文明办要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强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督查,积极倡导文明新风。监察、宣传、文化、民政、公安、司法、工商、环保、国土资源管理、城乡建设、农林等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各团体协会要加强组织动员,引导职工、青年、妇女和属下会员争做弘扬文明新风的表率。各镇要发挥工作的主体作用,把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制定操作方案,推动各村(居)委移风易俗工作。

(二)分类指导,稳妥推进

要坚持因地制宜,典型引导,循序渐进,对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违法活动,要准确鉴别,从快从重进行整治打击;对村规民约修订、红白事程序费用标准制订等,要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分类指导,逐步推开。在工作开展中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引导,不因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引起群众反感和抵触。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深化主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落实惠民政策,做好养老就医、社会保障、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

 (三)强化督导,确保长效。

紧密结合文明城市、文明镇、文明村居、文明单位(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基层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调查测评,每年研判总结,褒扬先进,对工作不到位、推进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始终把移风易俗、告别陋习、树立新风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建立和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促进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把这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各镇、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开展此项主题教育活动,善于挖掘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请各镇各单位于2017530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500字内的说明报告和4张实景图片)报县创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