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相关规范守则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30 08:17:19   浏览: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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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相关规范守则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县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准备工作,结合创城测评体系要求,按照《五华县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部分的分解任务,现将认真做好《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相关规范守则宣传教育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镇各单位要对照新修订的《五华县市民文明公约》,精心部署、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做好各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要分层次、划范围,在全县各机关单位、居民小区、街面、广场、公园、商场超市等显要位置进行张贴展示,同时,要结合入户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教育市民文明公约,确保市民文明公约宣传教育达到全覆盖。

 

二、各镇要广泛借助各村文化长廊、健身广场、农家书屋、宣传公示牌等宣传媒介张贴展示村规民约,切实做到人人晓、人人懂,不断营造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浓厚氛围。
  三、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将学生守则与学校的日常管理结合起来,采取挂图、展板等多种多样孩子喜欢接受的方式在学校、教室的显著位置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和学生守则进行展示,务必做到每个学校、每个教室均有张贴展示。
  四、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监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房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综局、各金融机构和邮政、通讯企业等窗口服务行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政务大厅、集贸市场、医院、医疗卫生机构、景区、车站、营业厅等场所显要位置张贴展示行业规范和职业规则,切实把行业规范、职业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中。
  五、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以及各群众团体要加强自身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的宣传教育,对团体章程进行张贴,确保基层群众团体对团体章程全覆盖。

县创文办工作督查组将对各镇各单位落实《市民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相关规范守则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敷衍了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五华县市民文明公约

 

 

 

 

五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930

 

 

 

 

 

 

 

 

 

附件

五华县市民文明公约

一、热爱祖国,情系乡土,同心同德,建设五华。

二、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众人相扶。

三、艰苦奋斗,勤劳节俭,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遵纪守法,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五、诚实守信,服务热情,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六、和睦相处,团结友爱,男女平等,以诚相待。

七、弘扬文化,尊师重教,崇尚科学,讲求实效。

八、扶贫济困,乐于助人,敬老爱幼,拥军爱民。

九、讲究卫生,美化城乡,保护环境,幸福安康。

十、移风易俗,健康生活,优生优育,增强体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