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2-24 09:31:06   浏览: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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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华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五华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五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6224

         

 

 五华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部署,大力推动全县诚信建设,促进社会主体诚实守信,培育诚信文化,树立诚信风尚,现就我县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全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县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举措。县文明办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部门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联络人。

二、签署合作备忘录

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要求,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县人民法院、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质监局、人民银行五华县支行)联合签署《五华县“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另行发文)

三、建设综合信用平台

由县发改局、县工商质监局、人民银行五华县支行牵头,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进我县的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四、发布信用惩戒“黑名单”和企业信用“红黑榜”

建立全县信用惩戒“黑名单”和企业信用“红黑榜”发布制度。一方面,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的企业信用“红黑榜”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提高全社会对诚信建设的关注度。另一方面,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结合各自监管职责,制定具体的发布方案,明确职责范围内的“红黑榜”标准、公示公布、奖惩措施等相关事宜,定期发布信用惩戒“黑名单”和企业信用“红黑榜”。

()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布全县办理的执行案件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全县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统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和惩戒措施。

()县工商质监局发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红榜”和刊播虚假违法广告企业、吊销涉黄企业“黑名单”及奖惩措施;按规定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和奖惩措施。

(三)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和惩戒措施。

      ()县农业局发布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质量“红黑榜” 和奖惩措施。

()县环保局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红黑榜” 和奖惩措施。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发布企业纳税信用情况“红黑榜” 和奖惩措施。

()县文广新局发布出版物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企业“黑名单”和惩戒措施。

()县住建局发布建筑工程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和奖惩措施。

()县人社局发布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单位“黑名单”和惩戒措施。

五、开展诚信创建和诚信宣传

()诚信创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在生产企业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在食品行业开展“诚信做食品”创建活动,在全县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县文明办把诚信建设纳入各级文明单位考评。

()诚信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组织县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开辟专题专版专栏,报道诚信经营的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诚信建设制度化是省文明县城测评的重点工作之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诚信建设各项任务纳入部门工作要点,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则,抓好落实。

()加强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保持相互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诚信建设扎实推进。

()加强信息报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和工作简报制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定专人定期将诚信建设的进展情况、先进典型、亮点经验等信息通过简报形式报送至县文明办,联系人:杨苑萍,联系电话:4432170,邮箱: wm443217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