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5-12-20 09:13:31   浏览: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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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五华县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部委办局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现将《五华县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五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51220


 

五华县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我县农村社会风气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农村社会普遍存在和干部群众强烈反映的封建迷信、黄赌毒、大操大办红白喜事、比阔斗富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舆论监督、组织约束、纪检监察、重点整治等为手段,深化道德教育,加强宣传引导,推进文明创建,全面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努力在摒弃陋习陋俗、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形成良好道德风尚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实现乡风民风、思想道德、文化文明的整体提升。

二、治理措施

主要开展宣传引导、文明倡导、系列活动、阵地建设、典型带动、重点整治等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

1.组织新闻宣传。县属各类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把关于农村社会风气的宣传报道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各大传统节日期间,通过开设专题、专栏、专版及开展专访等形式,加大力度宣传各地特别是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在弘扬文明新风、树立文明新规、培育文明新人、推行文明新事等方面的特色经验和典型做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新闻办、县广播电视台、县全媒体中心。

  2.拓展宣传阵地。采取集中创作、委托制作、公开征集等方式,创作一大批反映社会主流价值、民众热切期盼、展现时代风尚的视频、图片类公益广告作品,建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资料库,免费提供下载利用。工商质监、住建等部门利用人流聚集的城市街区、农村集市的楼宇梯视、户外LED显示屏、建筑围挡等,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利用短信、互联网等新阵地、新媒体传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镇村两级要充分利用乡村广播站宣传本地文明过节、喜事新办、丧事俭办、节俭惜福、远离黄赌毒等做法经验。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住建局、县城综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各镇。

  3.强化舆论监督。各类新闻媒体包括网络媒体,要在群众婚丧嫁娶活动相对集中的时间节点,有针对性进行建设性舆论监督,曝光负面影响大的大操大办、比阔斗富、封建迷信等典型事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作用,让群众看到政府治理社会不正风气的决心和态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委新闻办、县全媒体中心。

(二)开展文明倡导

1.行业文明倡导。针对商界人士中存在的大操大办、比阔斗富等现象,县工商联、县商会(协会)等要组织制定内容明确的倡议书,在各大重大节日节点进行分发,强化对会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风尚引导。县内各类行业商会(协会)每年要集中开展一次“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文明风”主题活动,并将其列为商会(协会)的重点工作。要紧紧抓住婚丧嫁娶、入学入伍、寿诞宴会等集中时段,有针对性地劝导会员改变大操大办的做法,可采取助学、扶老、帮困、修桥、铺路等方式表达爱心。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内各类商会(协会)及其主管部门。

2.社区文明倡导。将反对封建迷信、抵制黄赌毒、反对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和比阔斗富等具体要求写入市民文明公约,多印广发。社区居委会联合小区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结合本社区存在的问题,在社区宣传栏每月定期刊登一期反对社会不良风气的专版,对社区(小区)内发生的严重扰民、有碍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劝阻。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各镇

3.村居文明倡导。村级组织要充分发挥“村两委”、老年协会、宗亲联谊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每个村建立一支“移风易俗文明劝导队”,就本地出现的封建迷信、大操大办、赌博等不良及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在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推进丧葬改革、树立时代风尚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文明倡导。及时修订村规民约,全面分发到户,做到户户张贴宣传,人人知晓遵守。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各镇。

(三)组织系列活动

1.文明过节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十一”、重阳等各大节日节庆期间,针对返乡人员集中、节日节庆活动多的特点,以弘扬文化、展现文明、注重内涵为要求,组织开展“一节一主题”系列活动,把广大群众引导到文艺演出、民俗表演、猜灯谜、踩街、游园、趣味运动会等喜闻乐见、互动性强的节日主题活动中来。各社区、村要把开展节日主题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各镇。

2.健康生活活动。以社区、村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开展“远牌桌酒桌、近书桌球桌”等活动,大力发动群众参加书法、棋艺、健身等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项比赛,如书画比赛、棋艺大赛、卡拉OK赛、各类球赛、拔河、登山等,形成“一村一赛”活动格局。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各镇

3.慈善公益活动。由镇村组织牵头,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家、经商成功人士带头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节俭惜福的优良传统,少办酒席、少放烟花爆竹,摈弃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习气,把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金放在捐资助学、修桥铺路、扶贫济困等慈善公益事业上。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各镇

4.家庭读书活动。组织作家和文学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文化普及活动,如开展“读书月”、“读书节”、推荐优秀图书、开办文学欣赏讲座、“亲子阅读”等活动。各地要组织发动有阅读指导能力的居民、农村中小学教师对居民、村民进行阅读指导,每年组织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乡村”、“书香楼院”、“书香家庭”等评选表彰活动。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县文联

5.文化文艺活动。充分利用本地特色文化文艺项目,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文化活动,如一次知识普及、一项技能传习、一台节目表演、一部电影展播、一场体育比赛、一场文化下乡等。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四)加强阵地建设

1.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建设,免费开放图书馆、博物馆、文化站、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等,进一步推进“文化中心户”建设。各级文明单位与挂钩的村共建,积极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建立文化志愿服务队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文化进社区”、“文化下乡”、“文化扶贫”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志愿者协会。

2.体育阵地建设。持续加强对农村、社区、学校以及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等群众性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建设,因地制宜添置健身器材,科学布局健身场所,提升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品位,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体育局

3.教育阵地建设。持续加强对市民学校、家长学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德育基地等设施的投入建设,组织开展亲子经典诵读、居民文化论坛、村民道德讲坛等活动,制定村民素质培养计划,努力营造重德崇文的良好社会环境。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

4.科普阵地建设。大力建设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农村“科普人家”、科普宣传栏(墙)等,配备科普图书、悬挂科普挂图,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科普宣传或科技小创作等活动,引导群众学科学、懂科学、爱科学,不断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素养。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科工商务局

(五)发挥典型带动

1.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党员干部和公众人物示范带动作用,带头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婚丧喜事一律从简,带头不参加各种不按规定报批的婚丧寿宴等红白喜事人情活动。各级党组织与每个党员干部签订以“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书,主动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及时劝阻各种陈规陋习行为,树立标杆、做好导向。

牵头和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2.评选先进典型。发现和培育移风易俗、反对大操大办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主要媒体宣传和推广先进事迹,给予大力表彰,先进示范带动。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年组织开展“身边好人”、“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各种道德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向上向善的道德风尚。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六)实施重点整治

1.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当前存在的利用麻将馆、六合彩等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各镇要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查破一批地下“六合彩”和涉毒违法犯罪案件,捣毁一批利用麻将馆、网络、游戏机等聚众赌博“黑窝点”,严打严处庄家赌头、团伙骨干和幕后保护伞,建立禁赌工作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质监局、各镇。

2.整治文化娱乐市场。持续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校园周边整治行动和暑期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内容低俗下流、恐怖残忍、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出版物和游戏软件,清理娱乐场所、露天文艺演出。加强对网吧、游艺厅等场所的管理,坚决铲除黑网吧,推进网吧安全管理和上网实名制的落实,严禁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各镇。

3.破除封建迷信活动。清除和取缔在城乡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固定场所和沿街算命的游摊,加强对参与封建迷信人员的宣传教育,采取有力措施打击所谓巫婆、大师、算命先生、神汉等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坑害群众行为。提倡厚养薄葬、依法殡葬、文明治丧,严格墓地用地管理,加强墓地建设的审批、监管、治理等工作,针对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现象,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法力度,依法依规进行有力整治。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各镇

4.加强宗教活动管理。巩固治理乱建寺观教堂的成果,进一步加强民间信仰活动的教育和管理,引导群众理性参加宗教活动,依法规范宗教场所的各种活动。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外侨局。

5.加强党员干部和行业管理。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职工,要明确禁令要求,规定处罚细则;县各类商会(协会)及其主管部门,要修订协会章程,明确行为规范,对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参与或举办各种大操大办、比阔斗富的,视其情节,实施批评教育、内部通报、大会检讨、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各类商会(协会)及其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文明委成员单位要带头抓好单位职工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教育,结合各自职能积极支持和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引导员工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文明委成员单位

(二)组织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门把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治理,作为各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选的重要依据。把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年度绩效考核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考察考核范围,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强督导推动。

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直工委

(三)落实常态检查。各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行业要制定本镇、本行业、本部门反对封建迷信、大操大办、比阔斗富等的具体要求和惩处措施,组织常态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批。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文明行业、各镇。

(四)实施监督考核。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严格督促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和参加婚丧喜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对党员干部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和违规参与各种人情宴席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相关责任。综治部门结合综治责任制半年督导和年终考评,把治理农村不良社会风气作为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重点问题进行考评督导,综合运用沟通警示、诫勉谈话、挂牌整治、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综治问责措施,促使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加大抓农村社会不良风气治理工作力度,推动农村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

(五)纳入创建管理。把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的工作和要求纳入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标准和测评体系,以评选表彰机制深化推动。建立完善各类文明先进的日常工作档案制度,对有发现员工违反文明规定或被媒体曝光的单位实行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选资格。将农村不良社会风气治理情况纳入平安县考评内容,推动各镇各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不良社会风气突出问题。

牵头和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