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质监局“三强化”开展 “限塑令”整治工作
时间:2018-05-22 07:52:44   浏览:137  
【字体:  打印

针对商家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回潮现象,今年以来,五华县工商质监局从强化宣传教育、行政指导、监督执法入手,全力开展“限塑令”整治工作。至目前,查处违反“限塑令”案件20宗,罚没4.25万元,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一是要求各工商质监所以日常巡查监管为契机,积极向市场主体宣传“限塑令”的意义、要求,促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自我规范,严格执行“限塑令”。二是在做好“限塑令”宣传的同时,动员市场主体在日常销售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凝聚宣传合力,引导广大消费者支持并自觉参与“限塑”工作,消除部分市场主体的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会伤害与老顾客感情、降低销售额等顾虑,营造人人讲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日常检查,促动规范经营。该局将集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小型超市等经营主体纳入常态化检查重点,同时注重利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纠正市场主体违反“限塑令”的行为,督促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做到做到不进、不存、不销超薄型塑料购物袋,不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三、强化行政执法,规范经营秩序。针对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市场主体,该局予以严厉查处并依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上进行公示,全面教育和警示市场经营者。至目前,该局查处违反“限塑令”案件20宗,公示违反“限塑令”案件信息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