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公益广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11 10:43:39   浏览: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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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全县公益广告管理,充分发挥公益广告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弘扬文明风尚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公益广告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错误广告。公益广告中的错字、漏字、错句,包括英文注释错误等;政治类公益广告表述不规范,如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表述不一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序错误;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低俗不雅等。

(二)破损广告。公益广告画面残破、污损、脱落、起皱;公益广告载体破损、生锈、倾倒,包括电子显示屏损坏等。

(三)陈旧广告。公益广告画面陈旧、褪色严重;刊播内容超过时效,如“疫情防控” 等。

二、整治标准

(一)数量标准。主次干道、主要街道每隔500米至少有1处能看到的公益广告;每5个公交车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学校、医院、社区(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宾馆饭店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1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在车身或车厢内展示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政务大厅、公共广场、景区景点在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

(二)质量标准。公益广告宣传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内容无书写错误、表述不规范或与党中央精神、社会公德、公序良俗不相符的问题,无明显的褪色、污损或明显被违法广告(小广告)张贴占用的现象。

三、整治时限

2023年8月11日至31日,8月16日前完成清理清查,确保无盲区、无死角。8月17日开始利用半个月时间进行公益广告布设,确保数量、质量全面达标。排查清理工作和布设工作也可同时开展。

五华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